小林眼鏡視光科系學生獎學金獎勵辦法

視光科系學生獎學金申請辦法

核准文號:(2011)C00字第       號

第一條:為鼓勵國內視光科系學生,就學期間認真向學之精神,特訂立本辦法。

第二條:申請條件

本公司獎學金申請對象應符合以下條件:

一、在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視光學科相關科(系)中,現職為正規學制日、夜間部最後一學年或最後第二學年下學期之在學學生,但在職進修班學生則不列入為本公司補助對象。

二、全校視光(科)系學業成績不得為最後三名者。

三、在校無受大過懲處紀錄者。

四、無不良刑事、民事等方面犯罪紀錄。

五、當學期未曾申請其他獎學金者。

第三條:申請手續及申請期間:

申請對象應備妥下列文件:

一、填寫「小林眼鏡公司獎學金申請書」(如附件一)。

二、檢附前一學期之成績證明書影本一份。

三、檢附身份證正(反)面影本一份。

四、檢附申請學期已在學註冊之證明文件或相關憑證影本一份。

以上資料經科(系)主任同意簽署後,再交予本公司。

五、申請日期:每年三月十五日及十月十五日。

第四條:獎學金請領額度及權利。

一、本公司提供本獎學金之金額:

1.大學部學生:每學期一萬元,每名補助對象最多可支領三學期,總金額最高為三萬元;每一學期每校名額至少三名至多五名。

2.專科部學生:每學期八仟元,每名補助對象最多可支領三學期,總金額最高為二萬四仟元;每一學期每校名額至少三名至多五名。

二、補助對象每支領一學期之獎學金,即應填妥簽領收據(如附件二),交由本公司保存。

三、領取本獎學金學生,畢業或役畢二個月內,可主動向公司提出工作安排之申請,公司將協助優先安排,但領取獎學金畢業生,無需負綁約就職之義務。

第五條:本辦法自核定通過後開始實施之。

第六條:本辦法遇有未盡事宜而須修訂,經核定後再次公告實施。

 

附件一

附件二

請向老師索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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